河北省沧州市狮城公证处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1920

根据中共沧州市司法局党组下发的《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公证为民服务水平,持续做好2020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河北省沧州市狮城公证处现做出如下承诺:


1、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我处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能够办理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招投标、出生、学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在内的十六大类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满足当事人多种办证需求。


2、确保办证程序畅通。我处承诺对符合公证办理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公证咨询、申请、受理、告知、收费、核实、审批及出具公证书等一站式的公证流程服务;针对涉外公证,我处已在微信公众号开通“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平台,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申请相关涉外公证的办理。


3、压缩公证办证时限。为更好的满足当事人公证需求,减少当事人办证的等待时间,我处承诺提高办证效率,优化办证流程,在遵守公证法律法规关于办证时限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对于内容真实、合法、证明材料齐全无需进一步核实的公证事项做到公证书即办即取;对于需要进行翻译的相关涉外公证做到七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公证书;对于公证内容相对复杂的公证事项,做到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或需核实有关情况的除外)。同时,为满足当事人不同时间段的公证需求,我处承诺“365天”办理公证。   


以上郑重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监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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